⑴规定时间向所在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提出申请,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: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(交原件验证);最后学历证明;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,出版的专注,以及科研成果或将的证明材料;免冠正面小一寸证件相2张;所在单位支持申请人申请学位的证明(人事部门签章);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(人事部门或原毕业院校签章);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(加印密封);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要求填写的有关表格;资格审查费1000元。
⑵ 所在大学在收齐所有材料后,组织申请专业的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,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本次申请无效。
⑶ 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,必须在一年内修完所有博士课程并通过考试。
⑷ 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后,一年内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,答辩日期三个月以前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到中山大学学位办,由所在大学学位办送交论文评阅人。
论文指导费10000元。
| 相关热词搜索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