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申请博士学位的人员,要按在校博士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,这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;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;学科综合考试;外国语。对申请人要考的课与在校同专业博士生要考的课完全相同。不增加考试科目,也不减少考试科目。具体考试科目名称与门数请向有关院(系、所、中心)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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